中方对美部分商品加征关税 多种科学仪器及部件在列

2019-05-14 21:27:58来源:admin

      2019年5月13日,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税委会公告〔2019〕3号文件称:美方对中国部分商品加征关税的行为违背了中美双方关于通过磋商解决贸易分歧的共识,损害双方利益,不符合国际社会的普遍期待。基于此种情况,税委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际法基本原则,决定自2019年6月1日0时起,对原产于美国的部分进口商品提高加征关税税率。
 
  公告指出,我国将对《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对原产于美国约600亿美元进口商品实施加征关税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18〕8号)中部分商品,提高加征关税税率,按照《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对原产于美国的部分进口商品(第二批)加征关税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18〕6号)公告的税率实施。即:对附件1所列2493个税目商品,实施加征25%的关税;对附件2所列1078个税目商品,实施加征20%的关税;对附件3所列974个税目商品,实施加征10%的关税。对附件4所列595个税目商品,仍实施加征5%的关税。
 
  在此次加征关税的商品中,也涉及了部分科学仪器。根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对原产于美国的部分进口商品提高加征关税税率的公告》规定,我国将对固液分离机、立体显微镜、测距仪、真空泵、烘箱、制冷设备、发光二极管、光学仪器拥光学元件毛坯等商品加征25%的关税;对液压式齿轮回转泵、二氧化碳压缩机、蒸发式空气冷却器、其他过滤或净化水的装置、其他用途的干燥器、X 射线无损探伤检测仪、其他光学测量或检验仪器及器具等设备加征20%的关税;加征10%关税的商品包括硬度计、其他离心机、其他气体的过滤净化机器及装置、科研医疗专用的热阴极荧光灯管、电子万能试验机、测量气体流量的仪器及装置、超声波探伤检测仪、其他无损探伤检测仪器等;在加征5%的关税商品清单中,空气及其他气体压缩机、其他制冷设备、气体或烟雾分析仪、气相色谱仪、液相色谱仪、其他色谱仪、电泳仪、质谱联用仪、其他质谱仪、核磁共振成像系统等仪器在列。
 
    以下是网络上截取的附件4部分清单列表:
 



    附件:《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对原产于美国的部分进口商品提高加征关税税率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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